经音乐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同意推荐以下人员(21人)符合参加职称评审资格。
1、参加教授职称评审:邓兰、汪胜付、李婷。
2、参加副教授职称评审:闫骥爽、姜莱、唐文滔、商蕤、陈晓霞。
3、参加讲师职称评审:黄文瑶、邵志伟、郭佳颖、蒋海冰、余臻、朱小芳。
4、参加助教职称评审:宋艺旋、陈雨楠、刘灵杰、周维、燕虎虎、陈佳欣、巫侠、黄丽琼。
5、参加职称认定评审:刘翔。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9日止。
职称评审材料在第二教学楼604B办公室。若对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与伍升华主任联系13711032395。必须提供真实材料向评审小组组长刘春红院长书面真实姓名汇报,否则,一律不予以受理。
音乐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刘春红(院长)。成员(音乐学院学术委员):刘春红、陈菊芬、邓昆、孙迪、黄之君、李爱民、苏玲芬等7人组成。
联络员:李瑞卿 13610005677。
特此公示
音乐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