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19级本科毕业生“论文、实习、就业”导师三合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次数:

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创新管理模式,结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改革精神,我院拟从19级开始,在学生的“教育实习、论文设计和就业指导”工作中实行导师“三合一”制度,每位导师需同时承担所分配学生的“教育实习导师、论文导师和就业导师”职责。各位指导老师务必转变观念,加强相关业务学习,熟悉各项工作的相关流程和任务,认真完成各项指导任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实习指导

(一)2022年9月1日-10月1日,指导学生完成教学设计和模拟授课视频录制。

(二)2022年10月8日-2023年1月8日,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实习,指导和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中疑问,督促学生完成实习相关任务,包括实习周记、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

(三)实习材料归档,实习成绩评定。

二、关于论文指导

(一)9.1-10.8期间,导师学生双选,文献收集整理。

(二)10.9-11.8期间,论文选题,文献综述。

(三)11.9-12.25期间,撰写开题报告,论文开题(线上)。

(四)12.26-23年4月期间,论文写作、定稿、答辩、成绩评定、归档。

三、关于就业指导

对学生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尽可能提供相关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填报就业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