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粤高教〔201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地与省级、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工作相衔接,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相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重点,以深化协同育人为路径,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提升项目建设成效,加大项目建设成果应用与推广力度,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能力。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坚持从岗位和学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探索高等教育改革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适度超前研究和实践,引领教学改革的发展。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源于教学实践并应用于教学实践,将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共享导向。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有意识地积累优质教学资源、培育优秀教学成果,促进资源成果共享,扩大项目建设受益面。
    三、项目类别与数量
    (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8-10项。包括: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卓越教师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卓越工程师班),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培养班培育项目(企业冠名班、精英班、创新班、特色班等)。
    (二)课程建设类项目20门。包括:线上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省级资源共享课程转型升级为在线开放课程5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5门),线下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3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培育项目5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2门。
    (三)教学团队建设项目3个。
    (四)产业学院建设培育项目3个。
    (五)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20个。包括: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10个,非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10个。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各类别项目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 各单位及申报人应紧扣学校办学定位,密切联系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实际,认真研读并依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申报,否则不予受理。
    3. 项目前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4. 除校级在线开放课程、校级实践教学基地等项目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
    5.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上述项目类别中的1个项目。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只能由专业负责人、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牵头申报;产业学院建设培育项目只能由院长、分管教学管理或实践教学副院长牵头申报。
    各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不按上述要求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限制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1. 项目负责人已有校级、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或验收不合格者或撤项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2. 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重复申报的项目。
    3. 未能紧扣学校和本单位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项目。
    4. 项目建设目标、内容、任务不具体或预期成果未定量化的项目。
    5. 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6. 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五、项目评审与管理要求
    (一)项目立项要求
    1. 教务处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凡申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产业学院建设培育项目”等项目,需准备答辩PPT,参加现场答辩(陈述限时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2. 学校根据校外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重视程度(包括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情况、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情况等)和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包括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获奖情况,历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情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学生考研情况、其他标志性教改成果等),审核决定立项项目,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二)项目管理要求
    1. 省级资源共享课程转型升级为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培育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年(2020年7月-2021年7月),其余各类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为2年(2020年7月-2022年7月),所有项目原则上不能申请延期。
    2. 项目经费支持采取竞争性和分年动态调整,根据项目定量化的预期成果、项目建设期已完成的实质性建设成果下拨经费,统筹安排各项目经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动态监测和建设绩效考核,增强建设实效。
    3. 凡是立项后年度内尚未实质性启动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研究,并追回相关经费;凡是年度内尚未完成预期建设目标的80%的项目,将减少或暂停下拨下年度建设经费。凡是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项目,将在全校通报,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类项目申报。
    4. 项目采取分年度验收考核制度,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年度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阶段性建设成果。年度建设进展报告严禁弄虚作假,将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作为本项目的建设成果,一旦发现,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5. 各单位本次立项的各类项目需组织项目开题论证会,论证专家4-6人,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
    六、材料报送与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签署意见后的申报书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交到教务处,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各项目类别负责科室指定邮箱。
    (二)联系方式
    1.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联系人:赵建云、汤婷婷。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
gsjyk@gpnu.edu.cn
    2.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产业学院建设培育项目
    联系人:闫仙,张小武。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4。
    联系电话:38256661。联系邮箱:
191126286@qq.com

附件:
    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卓越教师班)申报书
    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卓越工程师班)申报书
    4.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培养班申报书
    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类项目(省精品资源课程升级、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课程)建设任务书
    6.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类项目(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任务书
    7.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8.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业学院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9.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建设任务书
    10.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