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和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中秋节放假通知如下:
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9月22日(星期天)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