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和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五一”劳动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