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20级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议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次数:

一、学科专业/学位名称

职业技术教育

二、专业领域(方向)

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

三、会议时间

2022年1月6日(周四) 9:00-15:00

四、会议地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第二教学楼604B会议室

五、会议形式

线下答辩

六、参会人员

开题评审专家:刘春红 邓  昆 杨  健(校外)

邓  兰 汪胜付 李爱民(详见附件一)

答辩秘书:    田 双

七、开题会议流程

1.邓昆副院长介绍开题评审专家和学位论文开题评议工作要求。

2.专家组分组推选组长,组长主持开题评议工作。进行研究生汇报(详见附件二)、专家提问等,秘书做好相关记录。

3.专家小组组长对开题学生提出要求及相关工作要求。

4.专家组对开题情况进行讨论,秘书统计评议结果。

5.组长宣读评议结果,开题评议工作完成。

、评议时间与内容

评议时间:研究生PPT汇报8分钟以内,专家提问10分钟。

评议内容:

(1)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2)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

(3)主要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

(5)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

(6)已有基础,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及解决途径;

九、评议结果与处理

1.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暂缓通过者可在开题一个月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开题: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者,视为“不通过”;不通过者可在六个月后,再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后重新开题。暂缓通过或未通过者第二次开题后仍未通过,可在六个月后向研究生院提出第三次开题书面申请。连续三次未通过者,终止其学习,作退学处理。

2.开题报告通过后,不得擅自变更学位论文选题。若实质性变更学位论文题目(变更了研究方向和主题)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申请重新开题。

 

音乐学院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