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确保师生安全,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复试平台,并于复试前公布并提供操作指引。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音乐学院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广师大〔2019〕704号)(附件1)和教育部相关文件,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试题的命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确保师生安全,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时间安排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2021年3月30日 下午13:00
2.调剂考生:2021年3月31日-4月30日,分批次组织复试,每批次具体复试时间视调剂情况另行通知,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
(二)考生复试流程:
确认参加复试→按学校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在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四、复试分数线划定及复试名单确定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普通考生: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名单确定的依据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5,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五、审核考生材料
(一)复试需验证的材料
本学科专业负责收取考生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材料须以邮件形式于2021年3月28日14:00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到本学科专业指定邮箱(邮箱:87127946@qq.com),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按序号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诚信复试。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签署,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签署。
4.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高校应届生),自考生出具相关在读证明。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全日制定向和所有非全日制学生)。
8.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应届毕业生:1、2、3、4、6、8;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3、4、5、8;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二)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如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名单公布前与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由各二级招生单位通知),由二级招生单位汇总提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需提交纸质版原件到所在学院复核。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考核范围应以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一)复试内容(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包括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1)提交专业技能视频作品一件(可以包含钢琴、声乐、器乐等)
(2)提交10分钟以内的专业说课视频,题目内容自拟。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60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二)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专科毕业2年)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复试前与本学科专业取得联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每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需要报送研招办备案公示)
(三)视频录制与提交要求:
1、所有提前提交的考试视频作品统一使用智能手机录制,不得在专业摄影棚、录音棚等场所进行。视频提交时间(须以邮件形式于3月28日14:00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发到本学科专业指定邮箱(邮箱:87127946@qq.com),文件名称:复试专业技能名称(如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
2、所有考生均不得化浓妆、不得带美瞳、不得用头发遮挡脸部,以免影响考生身份认证和身份识别。
3、所有的考生录制时均要将全身录入并保证表演动作清晰。如需伴奏,应将伴奏人员一并录入视频中。
4、视频开始录制时,考生报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拟调剂专业(调剂生源准备)、专业技能名称(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说课题目。向录像镜头近距离清晰展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
5、专业技能展示与专业说课之间不得中断录制,考生不得离开画面,保持个人提交视频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录制结束时要明确说明录制已结束,每位考生只提交一个未经剪辑或其他技术处理的视频文件。
7、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替考、假唱、视频内容不真实及编辑处理等情况,将按照考试作弊行为的相关规定处理。
8、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按照作弊行为处理。
9、考生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设备、软件,可提前进行测试,保证复试当天网络和设备通畅。
(四)复试前本专业将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考生注意接收消息并及时回复。
七、调剂
(一)我院今年接收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报考专业为教育硕士同一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4)。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要求,除参考初试成绩外,还参考考生所学专业、初试报考学科专业与本院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文化领域艺术方向专业相关性大小,并根据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提前至少两天将有关复试的具体事项安排告知复试考生。
八、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被录取的考生须向本学科专业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
(一)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二)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20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十、其他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入学三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三)请考生提前做好软硬件调试并选择适合复试的空间。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按音乐学院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留意后续通知),并按音乐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音乐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在线报到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十一、咨询与申诉
学校将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申诉电话:研招办020-38256458;电子邮箱:gdgsyzb@163.com。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