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
(一)第一批复试安排在5月18日进行。若第一批复试(由于调剂生源的不稳定性)完成不了录取任务的专业,音乐学院可再次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时间及安排等信息,须提前上报校研招办,主动接受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
(二)考生复试流程:确认复试→按学校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在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即可。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体检表原件须邮寄至拟录取本学科专业。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包括复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复试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复试专业技能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文化艺术方向的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生准备能够代表本人演奏演唱等艺术特长的作品进行考试,满分100分;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三首,其中无伴奏清唱一首;钢琴方向:演奏练习曲、复调、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四个模块自选三首,其中一首可看谱;器乐方向:演奏音乐作品三首,其中练习曲一首;音乐教育:声乐、钢琴、器乐或舞蹈自由组合,共三首。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文化艺术方向的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回答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五)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2年)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提前提交复试专业技能视频和网络面试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面试的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网络面试平台及相关使用方法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复试专业技能视频按照复试专业技能考核中,不同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准备,视频录制要求如下:
1、所有提前提交的考试视频作品统一使用智能手机录制,所有考试科目视频录制不得在专业摄影棚、录音棚等场所进行。视频提交时间(第一批)须以邮件形式于5月15日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发到本学科专业指定邮箱(邮箱:87127946@qq.com),文件名称:复试专业技能视频+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
2、所有考生均不得化浓妆、不得带美瞳、不得用头发遮挡脸部,以免影响考生身份认证和身份识别。
3、所有的考生录制时均要将全身录入并保证表演动作清晰。声乐考试、指挥考试等如采用钢琴伴奏,视频中需包括考生本人和钢琴伴奏人员。
4、视频开始录制时,考生报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拟调剂专业(调剂生源准备)、专业技能特长类别(声乐、钢琴、器乐、音乐教育)。向录像镜头近距离清晰展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
5、专业技能展示:多个作品之间不得中断录制,考生不得离开画面,保持个人提交视频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录制结束时要明确说明录制已结束,一位考生只提交一个未经剪辑或其他技术处理的视频文件。
6、视频录制时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录制时必须不间断拍摄,一镜到底,全身镜头,不得切换镜头。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录制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画面,与考试无关人员也不得出现在画面中;视频录制不得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使用任何视频、音频软件进行编辑处理,必须保证提交作品的真实性。
7、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替考、假唱、视频内容不真实及编辑处理等情况,将按照考试作弊行为的相关规定处理。
8、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按照作弊行为处理。
9、考生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设备、软件,可提前进行测试,保证复试当天网络和设备通畅。
(六)实行差额复试。本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比例一般在1:1.5,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加大比例,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本招生专业(领域)不得扩大复试比例。
(七)复试前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