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院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8 浏览次数:

我院大四毕业生:

为切实保障大家就业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我院特列出以下可能存在的就业安全事项,特请大家注意:

1.在外出参加应聘面试时,应将面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行程安排等信息告知家长和学校(尤其是辅导员、同学),并保持联系。应选择在写字楼、正规酒店等地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并通过对方的办公电话进行核实。

2.个别不法单位通过虚假招聘获取毕业生个人信息,并蓄意诈骗,毕业生应保护好自己的求职信息,尤其是家庭电话、家庭详细情况等。因此,对于网络招聘或其他非正式渠道获得的就业信息,应该注意调查其真实性;对于招聘单位给出的联系方式是手机号的,要格外加以注意;同时,对应聘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如单位业务范围、规模、地址、各种联系方式(尤其是固定电话)、官方网站,以及招聘条件、招聘流程、报到程序等情况,必要时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求证其合法性。

3.不要轻信所谓的电话面试,条件允许的毕业生可进行实地考察,或委托在当地的亲戚朋友、同学进行实地考察,

面试时最好结伴前往。

4.正规企业招聘,一般不会收取毕业生的费用(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等),不会扣押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毕业生要谨慎分辨,如发现疑点,毕业生应果断拒绝。

5.如招聘单位承诺的报酬非常优厚、职位级别较高,毕业生要提防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欺诈等违法行为,毕业生应马上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6.要特别加强对传销组织的警惕,注意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

7.毕业生外出就业期间,应注意保管好留在宿舍内的贵重物品,以免不法分子乘机行窃。

8.已就业的学生应及时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音乐学院

201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