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学生居民医保缴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处:

为做好2013年度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做如下工作安排:

1、新入学学生必须参加2013年度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80元/人/年。新生报到入学收缴学费时,统一由财务处一并扣缴。

2、已入学在校学生,未参保的今年必须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已参保人员必须续费。注册时也一并由财务处统一扣缴。

3、财务处统计扣缴名单,各单位按要求提供学生电子名单(新参保、续保、转移缴费单位人员名单),学生医保办审核后统一批量上传市医保局,并向委托银行代收代缴。

4、有关事项咨询电话:38256707许老师、38981492蔡医生

广技师医保QQ群:84980328

门诊部

二0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