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全日制10-12级学生2013-2014学年注册缴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现将10、11、12级本、专科学生2013-2014学年缴费情况通知如下:

我院下学期报到注册时间为8 月30 日一天,请各位同学按下表所对应的缴费金额,于8月10日前将现金在当地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内,以便扣款( 广州市至少须多存10元,异地至少须多存20元)。存款方式:(1)广州市内可到就近的银行直接存入;(2)广州市外可在当地的银行或其他同业(如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所等)电汇转帐存入。广州市内同行存款无需手续费,广州市外办理上述业务所需手续费按当地银行标准收取。请妥善保管所发存折,报到时务必带来以备查。

享受我省少数民族招生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学生免收学费,其他收费标准与普通生相同。

年级

类别

学制

学费

(元/人)

住宿费

医保费

10级

11级

文史财经管理类

本科(含师范生)

3800

校本部:

1、3、4栋500元/人;

2、6、7栋750元/人;

北、西区公寓1500元/人。

西校区:

2号楼750元/人;

1、3号楼500元/人。

北校区:750元/人。

80元/人

专科

4500

理工外语类

本科(含师范生)

4300

专科

5500

软件学院

本科

8000

艺术类

本科(含师范生)

10000

音乐学

8000

专科

10000

12级

文史财经管理类

本科(含师范生)

4180

专科

4500

理工外语类

本科(含师范生)

4730

专科

5500

软件学院

本科

8000

艺术类

本科(含师范生)

10000

音乐学

8000

专科

10000

注意事项:

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办理缓交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申请缓交金额只能是学费,须以刷卡方式(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缴清住宿费后,才能办理申请缓交手续。

二、缓交学费申请表在学生处网站下载。申请人需持申请表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及住宿费等缴费收据,一并交所在学院和学生处审核签署意见后,送财务处登记备案(申请人是学院备案的贫困生,可免交家庭困难证明材料)。

三、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于贷款发放时间与学院收费时间不一致,也应视同申请缓交学费处理,须办理缓交手续。

四、所有学生缴费情况均可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欠缴学杂费学生的名单将公开挂在校园网上。

财务处 教务处 学生处 总务处

二O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