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多功能舞台实验室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22-10-08 浏览次数:

(一)凡在音乐学院多功能舞台实验室教学观摩、文艺演出等活动,必须提前预约并在教务员处登记,签订实验室安全使用承诺书,按“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做好场地安全和维护秩序工作,在使用实验室开展师生活动前,要认真检查实验室设施完好;室内物品摆放是否有安全隐患。

(二)活动组织者要认真组织观众、听众有秩序地出入实验室,维护好公共秩序,妥善处理观众纠纷,制止冲击门窗、翻越座位、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物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入场。如遇有突发事故,要迅速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和撤离,以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三)实验室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所有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人员能够及时安全疏散。

(四)实验室杜绝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得举行有明火内容的各类活动。 

(五)严禁观众丢烟头、矿泉水瓶、纸屑、果皮及其它物品。

(六)要维护好音乐厅的防火设施和电器设备,严禁外接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在每场演出结束后,要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清场,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止火灾和盗窃事件发生,接受管理人员的验收。

(七)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内的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暂时无法根除的安全隐患,应做好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附件1:音乐学院多功能舞台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音乐学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