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线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教务处前期组织开展了线上课程考核方式调研与线上考核培训工作,为保障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线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实施应考尽考
    1. 为保障学校教学秩序,推进并鼓励教师创新考核方式,支持探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各教学单位按照有条件的课程,应实施“应考尽考”。
    2. 因课程性质或条件受限等因素的影响,不能稳妥实施线上考核、确需组织线下考核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的前两周内完成考核。
    (二)精心制定方案
    1. 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本单位所开设课程的考核组织与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结合线上教学特点及各课程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制定课程线上考核总体工作方案,严格线上考核组织管理,强化线上考核规范,保障考核公平公正,加强考核材料归档管理。
    2. 要深入了解考生具体情况,摸排学生设备情况,通知线上考核方式,提前发布考试要求与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复习,考前设备的准备、检测和调试。
    (三)丰富考核形式
    各门课程考核方式遵循“一课一策”原则,可不拘泥于现有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等,由开课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疫情期间的线上教学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科学设置每门课程的在线期末考核内容和具体组织形式。
    (四)强化过程评价
    1.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应强化过程性评价,增强考核评价的多元性,过程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最高可提至60%,过程考核成绩的具体占比由各教学单位协同各门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线上教学具体情况自主确定。
    2. 因受线上学习条件、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其过程性评价成绩的学生,由任课教师核实情况后进行个案处理,尽可能减小对学生成绩的影响。
    (五)保证考核效果
    各教学单位要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落实线上考核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认真组织指导任课教师坚持高质量考核,标准不降低,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严格做好课程考核命题、考试组织、试卷评阅、资料存档等工作,确保课程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同质等效。
    二、考核时间
    各教学单位应在2020年7月10日(第19周周五)之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工作,在2020年7月20日24:00之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工作。
    (一)承担公共课的教学单位
    1. 为避免考试时间冲突,学校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体育部、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学院除外),定于7月4日(周六)至7月7日(周二)进行课程集中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2.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思政类课程,安排在本学期第16周随堂考核。
    3. 体育课程考核方式由体育部自行研究制定,报教务处备案后组织开展。
    4.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承担的高等数学课程,安排在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第一周周六(9月5日)开展线下集中考核。
    (二)其他教学单位
    对于学校承担非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
    1. 随堂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在完成教学任务后,报所在单位审批后,可组织随堂考核。
    2. 非随堂考核的课程,原则上定于6月22日(第17周周一)至7月10日(第19周周五)进行课程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开课教学单位与教务处协商统筹安排确定。
    (三)考核时间段
    1. 线上考核时长应与正常情况下的线下考核时长相一致。
    2. 各教学单位每天可安排4个场次考试:上午1场,9:00-11:00;下午2场,14:00-16:00、16:30-18:30;晚上1场,19:30-21:30。具体考核时间段由各开课教学单位自主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课程考核形式
    (一)理论课程
    1. 考查类课程。鼓励各教学单位采取笔试开卷、口试、课堂演示、课程论文、课程作业(作品)、设计、专题报告、调查报告、研究综述(报告)等方式灵活安排,教师可设置时间段,要求学生在具体期限内提交完成。
    2. 考试类课程。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课程特点,利用各教学/考试平台或其他工具(如超星学习通、智慧树、中国大学慕课、问卷星、钉钉、企业微信、腾讯会议或其它合适的平台)举行考试。鼓励采用开卷形式,以非标准答案试题进行,学生在线上限时完成。
    (二)实践课程
    1. 对于已正常完成或采取替代方案已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课程,鼓励结合专业知识,以小论文、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作为考核形式,重点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对于尚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实践课程或确需组织线下考核的实践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开课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待下学期学生返校后完成教学任务的当周内或前两周内完成考核工作。
    四、试卷命题与审核
    (一)试卷命题
    1. 严格按照大纲组织命题。各教学单位、各位任课教师、各门课程要严格组织好期末考核命题工作,命题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涵盖教学的基本内容,试题题目的措辞要严谨明确,避免歧义和误解,不能出偏题、怪题,难易程度要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水平。所有期末考核课程,均应命制难易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A、B两套试卷及评分标准(答案),两卷的重复率不超过20%,且不得直接选用近3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
    2. 充分体现线上考核特点。试卷考核的设计要符合线上考核的特点,重点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采用综合设计、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题、案例分析、问答题或小论文等题型。
    3. 突出适应线上考试方式。各门课程须根据课程特点,充分考虑线上考试监考的难度,命制与线上考试相适应的题型和题量。为有效规避抄袭、作弊情形,需合理控制记背性题目比重,要减小客观试题占比,提高开放式、探究式及综合应用性题目比重,鼓励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线上开卷考核的试题答案不得从教材和网上资料中直接获取,尽量不出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等客观题题型。
    4. 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命题教师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要求,杜绝泄题。开课单位要保障试卷交接、保管等环节安全,防止试题泄露。对试卷泄密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试卷审核
    1. 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审查职责,对线上考核形式、试卷和评分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对试卷的难度、份量、格式及规范等严格把关。
    2. 试卷由系部主任根据命题要求审查签字后交课程所在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查签字。凡不符合规范,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学校将追究命题人及院系审核人的责任。
    五、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线上考核领导小组
    1.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系部主任、教务员、辅导员为成员的线上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考核方式改革研讨,落实课程线上考核组织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线上考试管理方案及网络、技术等异常情况处理办法与预案。
    2. 各教学单位按考核课程分别建立联系群,组织负责课程考核的教师和参加考核的学生入群,在考前及时公布期末考核方案,包括考试时间安排、线上考试平台(软件)及学生使用手册或操作流程、教师联系方式信息等,便于学生做好考试准备。
    3. 结合线上考试的特点,任课教师要明确考试规则,严格考试纪律,严把考试关。采取线上考试和视频监考形式,须选用可靠稳定的在线考试工具,提前做好考试平台测试与演练、试题试做和网络监测等,确保在线考核顺利进行和考核效果。
    4.建议监考工作可通过腾讯会议、企业微信会议等模式实施。监考教师负责提前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试题发布、全程监控、试题回收、考生答卷回收。
    5. 各教学单位应在考试之前对监考老师进行线上考试的操作培训,确保监考老师熟练掌握试题发布、试卷回收等平台操作步骤,熟悉考试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等问题。
    6. 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布置完成课程考核,确保课程考核有序进行(见附件1)。因线上考核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课程考核编排
    1. 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编排课程考试,每场考试须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 各教学单位应将课程考核编排表提前发放到相关教师和班级学生,按时参加考试。重修学生,跟班参加考试。
    (三)考核纪律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对参与在线考核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强调工作纪律,做好试卷的保密安全,在试卷传送和保管过程中杜绝发生试卷泄密事故。
    2. 各学院要加大对学生的诚信及警示教育,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倡导“诚信考试”,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见附件2),努力营造良好的线上考核氛围,避免在线考核中学生代学、代考、抄袭等违纪作弊现象。
    3. 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能对试题进行截屏、拍照等手段泄露试题和答案,不得通过手机、QQ等各种手段向他人寻求答案,一经查证,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4. 无故不参加线上考核的学生,按旷考处理。学生因网络稳定性、硬件设备等客观条件不具备在线考试条件的,可在开考前一周按程序申请缓考;在线考试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设备故障等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监考教师在确认后学生可申请参加缓考,当次在线考试无效。
    5. 对于疑似雷同试卷、报告及论文等,应及时报告所在学院,由学院指派2名以上教师认真复核,对于经复核认定为雷同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成绩评定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组织授课教师开展阅卷、评分及登分等工作,如需延期登录成绩的须按学校要求申请和报批。
    (五)资料归档
    1. 实施在线考试的,建议任课教师下载打印学生的电子答题纸进行阅卷,便于留存批改痕迹。
    2. 教师应做好在线学习时长、互动、作业等过程考核成绩评定记录及佐证材料,妥善保存试题、学生提交的电子版答题纸、监考视频等在线考试资料。
    3. 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将试卷A/B和参考答案,考场记录(附件3)、考核资料(试卷、大作业、论文等)的电子归档,以及纳入该门课程成绩评定的每个考核项目,均应进行相关考核资料归档,在线课程考核资料以电子归档为主,纸质材料归档补充(按照专业评估认证要求等,做好纸质材料样张归档),归档材料确保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
    4. 按照学校考核管理规定,在下学期前三周内完成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和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于2020年6月19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附件4)、《不具备参加线上考试学生名单统计表》(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38256866。
    联系邮箱:
gsgzm@gpnu.edu.cn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进度安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诚信应考承诺书
    3.线上考试监考记录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模板)
    5.不具备参加线上考试学生名单统计表(模板)
    6.各平台考试操作流程指引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