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作品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廉政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3】15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粤教思办函【2013】27号)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廉政文化作品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广大学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从高校学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引导广大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

三、比赛要求

(一)比赛时间:7月15日—8月30日

(作品提交时间:8月30日止)

(二)评审时间:8月31日—9月1日

(三)优秀作品展:10月

(四)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作品。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联系人:唐文涛,15521307825(660315),gjstw@163.com

2.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和微小说等。由文学院负责组织。联系人:林庆,13824423476(653476),84149637@qq.com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由美术学院负责组织。联系人:杨冠球,13560425176(615176),568538929@qq.com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由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负责组织。联系人:刘光磊,15360066061,673832407@qq.com

四、表彰奖励

比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结合各二级学院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比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优秀作品将择优报送省教育厅参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认真落实比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为比赛营造氛围。比赛优秀作品将在10月进行集中展示。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承办单位在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

附件:

纪委办 学生工作部 团 委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