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表彰和激励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不断提高我院课堂教学质量和水平,学院将评选2012-2013学年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本学年承担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在编专任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参评教师2012-2013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必须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在本学年度未发生教学事故。其它要求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广师院[2007]381号)的相关规定。

二、评选限额

教学单位(含网络中心)评优人数不超过本单位2012-2013学年度专任教师数的30%(具体限额见附件1);

公选课教师评优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公选课评优人数不超过该学年开设公选课教师总数的30%;

在各教学单位兼任专业课的行政及教辅人员评优工作,由所任课教学单位负责推荐。其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如高于所任课教学单位推荐评优教师的平均分即予以推荐,不占用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推荐名额,行政、教辅人员近五年内评优次数不超过3次。

三、评选办法

(一)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结合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同行评价、督导组意见等,于7月5日(周五)前按限额报送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文档一份及同质电子版。

(二)学院审核。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经教务处审核,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院领导批准后确定。学院将对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吴秀兰,电话:38256485,地址:二教605,

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