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0教育硕士 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音乐方向) 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次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相关要求,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广师大〔2019704号,附件1等文件,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音乐学院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音乐方向)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关于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广东省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选用平台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于5月上旬统一公布并提供操作指引。

三、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音乐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试题的命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2.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详细复试要求见后文)。复试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复试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4、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师和2名工作秘书(1名复试工作秘书、1名技术保障秘书)组成,复试教师应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须交本学科专业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复试录取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把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刻入光盘保存,保存期至少3年,做到考试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6、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要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例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防疫工作要求等。加强对复试导师的政策、业务、政治、纪律等教育,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科学选拔人才和规范执行政策的能力。


、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硕士点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2.调剂复试考生:如果本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可接受调剂生源,但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除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外,本学科点根据计划数、培养目标、专业要求等,结合考生所学专业、初试考试科目、成绩、填报调剂志愿时间先后等方面,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音乐方向)方向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本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需求及调剂生源情况,及时在调剂系统设置本学科专业生源缺额状态。

3.原则上按1:1.5的比例差额复试,若生源不足,具体比例由音乐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包括调剂生)确定。

4.音乐学院于复试前两天,向研究生处上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研究生处按有关规定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关复试的具体事项安排,由本学科点负责告知本专业参加复试考生。

五、复试资格审查

本学科专业负责收取考生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材料须以邮件形式于5月15日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发到本学科专业指定邮箱(邮箱:87127946@qq.com),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按序号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参加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诚信复试。相关材料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政审表。应届生和暂缓就业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4.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自考生提供各科成绩合格证明)

5.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7.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全日制定向和所有非全日制学生)

8.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2)(3)(4)(6)(8);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3)(4)(5)(8);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还需要提交(7)。

教育硕士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非全日制专业还需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交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材料。



六、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规定内容有一定调整。

(一)第一批复试安排在5月18日进行。若第一批复试(由于调剂生源的不稳定性)完成不了录取任务的专业,音乐学院可再次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时间及安排等信息,须提前上报校研招办,主动接受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

(二)考生复试流程:确认复试→按学校要求提交复试有关材料→参加复试→在研招网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体检: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即可。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体检表原件须邮寄至拟录取本学科专业。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每生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包括复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

1.复试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复试专业技能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文化艺术方向的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生准备能够代表本人演奏演唱等艺术特长的作品进行考试,满分100分;声乐方向:演唱歌曲三首,其中无伴奏清唱一首;钢琴方向:演奏练习曲、复调、奏鸣曲快板乐章、中外乐曲四个模块自选三首,其中一首可看谱;器乐方向:演奏音乐作品三首,其中练习曲一首;音乐教育:声乐、钢琴、器乐或舞蹈自由组合,共三首。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1)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素质考核(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文化艺术方向的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回答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20分)

重点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尤其要切实加强诚信评判,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五)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2年)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六)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提前提交复试专业技能视频网络面试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面试的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网络面试平台及相关使用方法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统一公布。复试专业技能视频按照复试专业技能考核中,不同专业方向的具体要求准备,视频录制要求如下:

1、所有提前提交的考试视频作品统一使用智能手机录制,所有考试科目视频录制不得在专业摄影棚、录音棚等场所进行。视频提交时间(第一批)须以邮件形式于5月15日前(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发到本学科专业指定邮箱(邮箱:87127946@qq.com),文件名称:复试专业技能视频+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

2、所有考生均不得化浓妆、不得带美瞳、不得用头发遮挡脸部,以免影响考生身份认证和身份识别。

3、所有的考生录制时均要将全身录入并保证表演动作清晰。声乐考试、指挥考试等如采用钢琴伴奏,视频中需包括考生本人和钢琴伴奏人员。

4、视频开始录制时,考生报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拟调剂专业(调剂生源准备)、专业技能特长类别(声乐、钢琴、器乐、音乐教育)。向录像镜头近距离清晰展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

5、专业技能展示:多个作品之间不得中断录制,考生不得离开画面,保持个人提交视频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录制结束时要明确说明录制已结束,一位考生只提交一个未经剪辑或其他技术处理的视频文件。

6、视频录制时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录制时必须不间断拍摄,一镜到底,全身镜头,不得切换镜头。不支持变焦、暂停、编辑等功能。录制过程中考生全程不得离开画面,与考试无关人员也不得出现在画面中;视频录制不得使用美颜功能,不得使用任何视频、音频软件进行编辑处理,必须保证提交作品的真实性。

7、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出现替考、假唱、视频内容不真实及编辑处理等情况,将按照考试作弊行为的相关规定处理。

8、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按照作弊行为处理。

9、考生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设备、软件,可提前进行测试,保证复试当天网络和设备通畅。

(六)实行差额复试。本学科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比例一般在1:1.5,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加大比例,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本招生专业(领域)不得扩大复试比例。

(七)复试前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式有效且能保存记录。如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


七、关于调剂

(一)本学科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本学科专业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

(二)调剂信息、调剂原则等具体要求须提前报研究生处审核。本学科专业不得按考生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公告、调剂生复试名单须在本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官网公开发布,调剂公告发布24小时后才能按照本单位调剂办法确定调剂生复试名单。

(四)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统考科目相同。

(五)调剂应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关于破格

2020年学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九、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本学科(专业)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会计专业学位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6×4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5.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十一、咨询、监督与申诉

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联系人:伍升华,邮箱:2502592338@qq.com)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十二、复试结束后,全部原始材料(会议纪要、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附件5)、保密承诺书、责任书、音像材料及收取的考生个人资料等)由音乐学院学院妥存,研究生处将组织专项检查。

十三、本学科专业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发放《调档函》,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


特此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