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定位与目标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培养目标

基于国家对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范式要求,在学院“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总体办学定位的指导下,立足广东面向全国,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吸取国内外同行和先进办学经验,以更新教学理念为先导,着重构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强化综合实践能力培养,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五位一体”的职教类人才培养特色课程体系;通过大力推进教师教育专业化进程,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使之更加适应专业目标定位和实现人才培养的需求。

音乐学院面向职教师资和应用型人才培”为定位,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扎实的音乐基本理论和技能,能胜任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社会音乐团体、社会教育机构等部门从事音乐与舞蹈教育、表演、管理等工作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音乐与舞蹈人才。

音乐学院学生经过四年的学习,具备有:系统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艺术鉴赏能力;树立多元化教育理念,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一专多能,具有音乐与舞蹈教育、表演、创作、艺术管理的工作能力;熟悉国家相关音乐与文化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培养目标依据

1.依据国家及地方艺术教育政策

依据国家及地方艺术教育政策、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指导纲要、及教育部2006年11月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十三五期间”,是我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将产生深刻的变革,尤其是在近期,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教育的理念指导下,音乐学院依然肩负对促进素质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使命。我们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建设要求,以培养合格有特色的本科层次应用型的高级人才为目标。

2.依据学科发展特点

专业是在一定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构成的,离开了学科知识体系,专业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合理性依据,学科是专业的基础。因此,专业的培养目标的确立建立在了解学科发展前沿,跟踪学科发展的新理论和新技术的基础上,以学科知识体系来规范专业建设,建设高质量和高水平的专业。本领域所需要的人才有其特殊性,先是表演人才、创作人才和理论人才,后来有了教育人才,发展到今天,又发掘了炙手可热的市场管理人才。伴随着全民族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和艺术教育的大力普及,以及高科技的飞速发展,大众传媒日益昌盛,各种各样的选秀节目扩大了艺术表演人才的选拔范围因此,音乐舞蹈人才培养的重任就落在了本学院的深度教育上,本专业领域所需要的文化产业人才专业性较强,要求学生既要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又要有良好的专业表演技能和理论基础因此,这是本院毕业生的优势,为其就业开辟了一条广阔的道路。

3.依据地方发展需求

高等院校必须为地方建设服务,掌握地方需求,满足地方需要,培养出适销对路的人才。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极高度的工业发展史,在这个进程中,世俗化是其内在应有的现象,尤其体现于城市中的流行音乐这种伴生的流行音乐的生长与发展又必然依赖现代传播媒体以及高技术,因此,音乐艺术与大众传媒的结合已经成为现今音乐艺术领域的主要运行方式,从而成为该专业毕业生值得探索和发展的重要领域。